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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戶別亂給!2026 打詐新法上路:即便你是「初犯」,這三種情況也會讓你直接吃牢飯!

  • 作家相片: artsoul0102
    artsoul0102
  • 2天前
  • 讀畢需時 3 分鐘

「我只是想找兼職,房東說要先看我的存摺,我就寄給他了,這樣也會被關嗎?」


「我真的是第一次,我完全不知道那是詐騙集團,法官難道不能網開一面嗎?」


過去,如果你是法律小白,不小心交出帳戶變成了「人頭帳戶」,律師可能會告訴你:「別怕,初犯通常是緩起訴,或者判 6 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(繳錢給國家不用坐牢)。」


但從 2026 年初開始,隨著「打詐新四法」修正案全面落實,遊戲規則徹底改變了。現在的法律邏輯是:「不知情」不再是免死金牌,「初犯」也極大機率要進去蹲。


為什麼?司法盾帶你拆解這次法規修正後的三大法律紅線。



一、 法律紅線一:洗錢防制法「先告誡後司法」的假象


新版《洗錢防制法》第 15-2 條(無故交付帳戶罪)表面上看似寬容,規定「初犯且無對價關係」先給予警察行政告誡。但請注意,一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檢察官將跳過告誡,直接起訴


  1. 賣帳戶: 有收受對價(例如:借一天給 5000 元)。

  2. 一次給多個: 同時交付 3 個以上帳戶或門號。

  3. 五載內再犯: 5 年內曾受過告誡的人。


司法盾提醒: 只要被警察「告誡」,你的所有銀行帳戶功能會被長期限制(每日提領上限 1 萬、禁止網銀),這簡直是「社會性死亡」。



二、 法律紅線二:「加重詐欺」的 1 年起跳門檻(易科罰金的終結


這是最致命的。現在檢方傾向將「提供帳戶者」視為詐騙集團的「共同正犯」。只要案件涉及 3 人以上共同犯罪,就構成《刑法》第 339-4 條的「加重詐欺罪」。


  • 舊法: 還有機會拚 6 個月以下刑期。

  • 2026 新制: 法官對於詐騙行為採取零容忍,若被認定為加重詐欺,法定最低刑度是 1 年以上


關鍵法律數學: 刑法規定,只有判 6 個月以下 才能聲請易科罰金。換句話說,如果你判 1 年,除非爭取到「緩刑」,否則你非關不可,想繳錢了事都沒門!



三、 法律紅線三:2026 新增「禁奢條款」與賠償門檻


2025 年底立法院剛通過的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修正案,新增了以下嚴苛規定:


  • 賠償才有減刑: 想要減刑或緩刑?你必須在自首或自白後 6 個月內,全額支付與被害人的和解金。

  • 豪奢行為加重: 如果你沒賠償被害人,卻被發現有「超越一般人生活程度」的消費(如買名牌包、吃大餐、開好車),法院會將此納入量刑參考,讓你關得更久。



遇到了怎麼辦?司法盾教你自保三步驟


如果你發現帳戶被凍結,或已經接到警察電話,請立刻執行:


  1. 保留完整對話截圖: 不要刪除與對方的對話,這是證明你「被騙」而非「賣帳戶」的唯一救命稻草。

  2. 主動報案掛失: 發現不對勁,第一秒鐘就撥打 165,並去派出所拿報案證明。

  3. 尋求專業文書輔助: 警察局製作筆錄前的「陳述」至關重要。



【司法盾法律支援】


  • 不知道怎麼跟警察說? 使用司法盾智能客服,3 分鐘幫你梳理邏輯,強調你是受害者而非共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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